本基金會第十三屆董事會(112/06/02-114/06/1)
董事長 | 張霄亭 |
執行長 | 廖遠光 |
董事 | 于富雲、王健華、王燕超、朱則剛、吳武典、李世鳴、信世昌 徐新逸、崔劍奇、張宇樑、張基成、張霄亭、陳五洲、陳信助陳曼君、楊叔卿、廖遠光、趙貞怡、劉新白、潘惠玲、蘇金豆 |
業務組 | 李世鳴 |
財務長 | 陳曼君 |
秘書組 | 劉新白 |
秘書 | 蕭麗珍 |
財團法人中國視聽教育基金會捐助章程
第一條 | 依照財團法人法、民法及有關法令規定組織,本基金會定名為「財團法人中國視聽教育基金會」(以下簡稱本會)。 |
第二條 | 本會以研究、倡導及推廣視聽教育為宗旨,辦理下列業務:
一、推動視聽教育理論及方法之研究。 |
第三條 | 本會設立基金共新台幣壹百萬元整,由陳梅生等人捐助。俟本會依法完成財團法人登記後,得繼續接受捐助。 |
第四條 | 本會會址設於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三段406巷8號5樓之四、之五號。 |
第五條 | 本會設董事會管理之,董事會職權如下:
一、經費之籌措與財產之管理及運用。 |
第六條 | 本會董事會由董事五人至二十一人組成,並為單數。 第一屆董事由原捐助人選聘之,第二屆以後董事由前一屆董事會選聘之。董事均為無給職。 本會董事,其總人數五分之一以上應具有與設立目的相關之專長或工作經驗。 本會得聘顧問、榮譽董事若干名,均為無給職,任期與各屆董事同。 |
第七條 | 本會董事任期每屆三年,連選得連任,但期滿連任之董事,不得逾改選董事總人數五分之四。董事在任期中因故出缺,董事會得另行改選適當人員補足原任期。 每屆董事任期屆滿前二個月,董事會應召集會議,改選聘下屆董事。新舊任董事,應按期辦理交接。 |
第八條 | 本會董事互選一人為董事長,對內為董事會主席,對外代表本會。董事長請假、因故或依法不能行使職權時,由董事長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;董事長未指定或無法指定代理人者,由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。 |
第九條 | 本會董事會由董事長召集,每半年至少開會一次。董事應親自出席會議,不能出席時,得以書面委託其他董事代理出席。 前項受託代理出席之董事,以受一人委託為限,且其人數不得逾董事總人數三分之一。 董事長未依規定召集會議,經現任董事總人數三分之一以上以書面提出會議目的及召集理由,請求召集董事會議時,董事長應自受請求後十日內召集之。屆期不為召集之通知,得由請求之董事報經教育部許可,自行召集之。 |
第十條 | 董事會議由董事長召集之並任主席,須有過半數董事出席始得開會。對於議案之表決,以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行之。但下列重要事項之決議應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,以董事總額過半數之同意並經教育部許可後行之:
一、章程變更之擬議。 前項重要事項之議案,應於會議十日前,將議程通知全體董事及教育部,並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。 |
第十一條 | 本會以每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為業務及會計年度,應依教育部規定內容及期限,辦理下列事項:
一、年度開始後一個月內,審定當年工作計畫及經費預算,並至財團法人教育基金會資訊網上傳備查。 |
第十二條 | 本會應以捐助財產孳息及設立登記後之各項所得,辦理符合設立目的及捐助章程所定之業務。 本會財產之保管及運用,應以法人名義為之,並受教育部之監督;其資金不得寄託或借貸與董事、其他個人或非金融金構。 |
第十三條 | 本會設立許可事項如有變更,均須經董事會通過,應於變更事項發生後三十日內,函報教育部許可變更,並於許可十五日內,向該管法院為變更登記,於取得換發法人登記證書後十五日內,將該登記證書影本送教育部。 |
第十四條 | 本會經董事會依捐助章程決議解散、經教育部撤銷、廢止許可或經該管法院宣告解散者,應依民法及非訟事件法等相關規定辦理解散及清算終結登記。前項清算後賸餘財產,不得歸屬於自然人或營利團體,應歸屬本會主事務所所在地之地方自治團體。 |
第十五條 | 本章程訂於中華民國七十四年十二月一日,第一次修改於中華民國一0八年六月二十二日,如有未盡事宜,悉依財團法人法、民法及有關法令規定辦理。 |
第十六條 | 本章程經董事會通過,報教育部許可,並經該管法院登記後施行;修正時,亦同。 (設立許可機關日期:教育部七十五年一月七日 台(七五)高字第00五四0號函) (設立登記日期:中華民國75年1月13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登記處) |
基金會歷屆董事會
第十二屆 | 董事會(108/06-112/06) 董事長:張霄亭 執行長:廖遠光 董事: 王健華、吳武典、李世鳴、李建興、信世昌、徐新逸、崔劍奇、張基成、張霄亭、梁朝雲、陳五洲、陳信助、陳曼君、單文經、楊叔卿、楊美雪、楊國賜、廖遠光、趙貞怡、劉新白、蘇金豆 業務組:李世鳴 財務長:鄧鴻章 副財務長:陳曼君 秘書:蕭麗珍 |
第十一屆 | 董事會(105/01-108/05) 董事長:張霄亭 執行長:廖遠光 董事: 王中元、王燕超、朱則剛、張基成、吳明德、吳武典、信世昌、李世鳴、李建興、李鴻亮、崔劍奇、梁朝雲、陳曼君、單文經、楊美雪、楊國賜、廖遠光、劉新白、顏秉璵、關尚仁 秘書組:王燕超 業務組:李世鳴 財務長:鄧鴻章 副財務長:陳曼君 秘書:蕭麗珍 |
第十屆 | 董事會(102/01-104/12) 董事長:張霄亭 執行長:廖遠光 董事: 張霄亭、崔劍奇、顏秉璵、李文瑞、王中元、陳曼君 單文經、余 鑑、朱則剛、吳武典、李建興、劉新白、楊美雪、吳明德、李世鳴、梁朝雲、楊國賜、廖遠光、關尚仁、王燕超、李鴻亮 秘書組:王燕超 業務組:李世鳴 財務長:鄧鴻章 副財務長:陳曼君 |
第九屆 | 董事會(99/01-101/12) 董事長:張霄亭 執行長:廖遠光 董事: 張霄亭、崔劍奇、顏秉璵、李文瑞、王中元、陳曼君 單文經、余 鑑、朱則剛、吳武典、李建興、劉新白、楊美雪、吳明德、李世鳴、梁朝雲、楊國賜、廖遠光、關尚仁、王燕超、李鴻亮 秘書組:王燕超 業務組:李世鳴 財務長:鄧鴻章 副財務長:陳曼君 |
第八屆 | 董事會(96/01-98/12) 董事長:張霄亭 執行長:廖遠光 董事: 張霄亭、崔劍奇、顏秉璵、李文瑞、王中元、陳曼君、涂浩洋、單文經、余 鑑、朱則剛、吳清基、李建興、趙 寧、劉新白、楊美雪、吳明德、李世鳴、梁朝雲、楊國賜、廖遠光、關尚仁 秘書組:王燕超 業務組:李世鳴 財務長:鄧鴻章 副財務長:陳曼君 |
第七屆 | 董事會(93-01、94、95-12) 董事長:張霄亭 執行長:單文經 董事: 張霄亭、顏秉璵、陳石貝、李文瑞、崔劍奇、王中元、陳曼君、 涂浩洋、曾勘仁、陳杭生、蔡友藏、梅佑義、廖祥雄、單文經、余 鑑、朱則剛、吳清基、李建興、趙 寧、劉新白、楊美雪 秘書組:王燕超 業務組:陳曼君 財務組:鄧鴻章 |
第六屆 | 董事會(90-01、91、92-12) 董事長:陳梅生 執行長:張霄亭 董事: 陳梅生、張霄亭、陳石貝、樊景周、崔劍奇、顏秉璵、李文瑞、王中元、陳曼君、涂浩洋、曾勘仁、陳杭生、蔡友藏、梅佑義、廖祥雄、單文經、余 鑑、朱則剛、吳清基、李建興、趙 寧 秘書組:單文經 業務組:陳曼君 財務組:余 鑑 |
第五屆 | 董事會(87-01、88、89-12) 董事長:陳梅生 執行長:張霄亭 董事: 陳梅生、張霄亭、陳石貝、樊景周、崔劍奇、顏秉璵、李文瑞、王中元、陳曼君、涂浩洋、曾勘仁、陳杭生、蔡友藏、梅佑義、廖祥雄、單文經、余 鑑、朱則剛、吳清基、李建興、趙 寧 秘書組:單文經 業務組:陳曼君 財務組:余 鑑 |
第四屆 | 董事會(84-01、85、86-12) 董事長:陳梅生 執行長:嚴慶潤 董事: 陳梅生、張霄亭、陳石貝、樊景周、崔劍奇、顏秉璵、耿相曾、溫世光、李文瑞、王中元、陳曼君、涂浩洋、嚴慶潤、曾勘仁、陳杭生、蔡友藏、梅佑義、廖祥雄、單文經、余 鑑、朱則剛 秘書組:陳石貝 業務組:陳曼君 財務組:余 鑑 |
第三屆 | 董事會(81-01、82、83-12) 董事長:陳梅生 執行長:嚴慶潤 董事: 陳梅生、張霄亭、陳石貝、樊景周、崔劍奇、顏秉璵、耿相曾、溫世光、李文瑞、王中元、陳曼君、涂浩洋、嚴慶潤、曾勘仁、陳杭生、蔡友藏、梅佑義、廖祥雄、單文經、余 鑑、朱則剛 秘書組:陳石貝 業務組:陳曼君 財務組:余 鑑 |
第二屆 | 董事會(78-01、79、80-12) 董事長:陳梅生 執行長:嚴慶潤 董事: 陳梅生、周作民、張霄亭、陳石貝、樊景周、崔劍奇、顏秉璵、耿相曾、溫世光、李文瑞、王中元、陳曼君、涂浩洋、嚴慶潤、曾勘仁、陳杭生、蔡友藏、梅佑義、廖祥雄、單文經 秘書組:陳石貝 業務組:涂浩洋 財務組:余 鑑 |
第一屆 | 董事會(75-01、76、77-12) 董事長:陳梅生 執行長:嚴慶潤 董事: 陳梅生、周作民、張霄亭、陳石貝、陳嘉言、崔劍奇、顏秉璵、耿相曾、李 悌、溫世光、李文瑞、王中元、陳曼君、涂浩洋、嚴慶潤、曾勘仁、陳杭生、蔡友藏、梅佑義、廖祥雄、單文經 秘書組:陳石貝 業務組:李 悌 財務組:陳思培 |